落實民主治理,第六屆社員代表暨第一屆區營運委員選舉即將登場!
7/31前,有效社員近一年利用額達規定者,即具備社員代表投票及候選資格!
只剩三週!請於7月31日前,確認個人近一年利用額是否符合投票或候選資格
選舉,是社員最基本的參與權利,透過選舉,選出願意傾聽、溝通,並具有行動力、願與人合作的社員代表及區營運委員,讓合作社更美好。為使社員參與在地事務與活動更具有代表性,今年首次將由社員直接選出區營運委員會之委員,並結合社員代表的選舉,同時辦理,落實社員民主參與之精神。
「第六屆社員代表」與「第一屆區營運委員」選舉人及候選人資格:
1.選舉人:2016年7月31日前入社,且於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間,利用額達6,000元以上之有效社員。
2.候選人:2015年7月31日前入社,且於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間,利用額達24,000元以上之有效社員。
★註:
1.有效社員:指年費在有效期間內者。
2.選舉人:指符合投票資格者。
3.有意參選者,得於候選人登記期間,就「社員代表」、「區營運委員」擇一或同時登記。
4.如欲確認個人利用額,洽詢電話:
北北、北南分社(02)2999-6122#221、#222;
新竹分社(03)562-6500#12;
台中分社(04)2335-3772#221;
台南分社(06)3355-665#20。